服務介紹
上海夫妻分居落戶材料
(1)申報單位申請函;
(2)本人書面申請;
(3)結婚證明復印件;
(4)雙方戶籍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5)照顧困難調滬人員情況登記表;
(6)學歷、學位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復印件;
(7)外省市商調函及上海接收單位函(合同制單位須附三年以上期限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
(8)調滬人員近期體檢表;
(9)其它必要的有關材料,如:獲榮譽稱號的證明,碩士、博士學位的學歷、學位認定證書及外省市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單位的個人養老保險帳戶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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